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6#地块临时售楼处办公区装修工程,招标人为 宁波明麓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1项目规模:本工程装修面积约280平方米,最终以装修图纸为准。
2.2建设地点: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B1-6#地块临时售楼处,位于鄞州区中山东路以北、盛莫路以西、红梅街以南、后新漕河以东。
2.3招标控制价:554050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水电安装、空调设备及智能化等工程的施工专业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10月30日 9:00 至2025年11月3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 《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技术标中,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电子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应当编入技术标中。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上发布。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 标 人:宁波明麓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574-8780861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 系 人:王宇、秦晓豫、屠世侠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89284188
邮 箱:nbctgs-hy89284188@nbuci.com